濟源養犬管理規定
濟源養犬管理規定
犬是人類的朋友,養犬給人們帶來了歡樂和慰藉,但也帶來了噪聲、環境污染及犬只傷人等諸多問題。養犬行為是個人素質和社會責任的綜合體現,可以反映出市民的文明素質和城市的文明程度。為維護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共同打造和諧、宜居、優美、文明的人居環境,特向廣大市民發出如下倡議:
1.依法養犬。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不飼養烈性犬、大型犬。在養犬前,要做到換位思考,以不影響周邊鄰居生活為前提。
2.文明養犬。在休息時段,要防止犬吠影響他人休息;攜犬外出時要主動避讓行人和車輛,避免犬只接近兒童、老人、孕婦等特殊群體;嚴格遵守公共場所相關規定,不攜犬進入機關、學校、醫院、圖書館、文化娛樂場所、餐飲場所、商場等,不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放任犬只踐踏公共綠地、草地花圃,外出遛犬時要及時清理犬只糞便。
3.健康養犬。要按照犬類疫病防治的相關規定及時注射疫苗,定期對犬只進行健康檢查。如不慎發生犬只傷人事件,要積極對傷者實施救治,并及時采取免疫措施。
4.安全養犬。攜犬外出時要使用鏈繩牽引(鏈繩長度一般不超過1.5米,由能夠約束犬只的成年人牽引),并為犬只佩戴嘴套;不得由未成年人單獨攜犬外出。確需離開犬只的,要主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依法養犬、文明養犬、健康養犬、安全養犬,是每一個市民的責任和義務。讓我們進一步增強法律法規意識和自我約束意識,規范養犬行為,清潔城市環境,維護公共秩序,營造和諧人際關系,不斷提升廣大市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為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貢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