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散養狗竄上公路釀成車禍致人死亡,被索賠157萬
男子駕駛摩托車突遇一只未栓繩的小狗,躲閃不及發生事故后死亡。司機家屬認為狗主人未盡到相應管理義務,應當承擔事故賠償責任,故將其訴至法院,索賠157萬余元。9月23日,北京房山法院長溝法庭開庭審理此案。
楊先生妻子辛蘭訴稱,2020年6月26日11時50分許,52歲的楊先生剛剛打完零工回家,駕駛一輛河北牌照的二輪摩托車,由東向西行至北京市房山區韓村河某路段時,路側突然沖出一只黃黑色小狗,楊先生躲避不及,摩托車側翻倒地。
“后腦勺都是血,止不住啊。”辛蘭說,由于丈夫沒戴頭盔,受傷后頭部受到重創,最終于當晚經搶救無效死亡。
根據交管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顯示,事發地點,就在離楊先生所在村莊前不足1公里的地方,黃黑色狗由另一村的村民馮虹飼養,未辦理養犬登記,事發時由馮虹兒媳張潔攜犬外出,且未束犬鏈。但交通部門并未對該起事故進行定責。
辛蘭認為,按照農村習俗,養狗一般都是家庭所屬,并不針對個人。馮虹、張潔等作為犬只管理人和攜犬外出者,未對飼養的寵物盡到管理義務,造成楊先生死亡,應承擔相應責任。故訴至法院,要求馮虹及張潔賠償死亡賠償金、死亡事故家屬處理事故合理性支出、精神損害撫慰金、喪葬費和楊先生母親(86歲)撫養費,共計157萬余元。
庭前,記者驅車前往事發地點察看,經過測量,事發路段寬度僅有6米左右,北側是河堤護欄與雜草,路南側是茂密的草叢和一片綠化樹,而在草叢之中,時常有小型犬只經過,嬉戲。
路段時常有私家車、老年代步車和電動自行車經過。
根據北京市公安交通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事發時楊先生雖并未飲酒,但時速在60km/小時左右。
庭審當日,馮虹和其兒子曹威出庭應訴。
“農村養狗都是散養在院子里,沒拴過繩。事發時我媳婦張潔帶著孩子出去,小狗不知怎么自己就跟著出去了。”曹威說,事發地點和自己家的居住地有起碼兩公里以上的距離,至于小狗怎么跑到那個位置的,家人也都不知道。
曹威還表示,自己確實聽愛人張潔說過在現場看到一起事故,但因為有孩子,沒往前查看,直到民警找上門,才知道是自己家小狗引發的車禍。他說,因為此次事件,公安機關當時就對其沒上狗證的行為進行了處罰。
庭上,馮虹和曹威母子二人均表示,對辛蘭及家人的訴訟請求沒有任何意見,“我們愿意賠償,但具體賠償數額,會遵從法院判決履行。”
隨后法官宣布休庭,將組織庭下調解工作。
楊先生妻子辛蘭訴稱,2020年6月26日11時50分許,52歲的楊先生剛剛打完零工回家,駕駛一輛河北牌照的二輪摩托車,由東向西行至北京市房山區韓村河某路段時,路側突然沖出一只黃黑色小狗,楊先生躲避不及,摩托車側翻倒地。
“后腦勺都是血,止不住啊。”辛蘭說,由于丈夫沒戴頭盔,受傷后頭部受到重創,最終于當晚經搶救無效死亡。
根據交管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顯示,事發地點,就在離楊先生所在村莊前不足1公里的地方,黃黑色狗由另一村的村民馮虹飼養,未辦理養犬登記,事發時由馮虹兒媳張潔攜犬外出,且未束犬鏈。但交通部門并未對該起事故進行定責。
辛蘭認為,按照農村習俗,養狗一般都是家庭所屬,并不針對個人。馮虹、張潔等作為犬只管理人和攜犬外出者,未對飼養的寵物盡到管理義務,造成楊先生死亡,應承擔相應責任。故訴至法院,要求馮虹及張潔賠償死亡賠償金、死亡事故家屬處理事故合理性支出、精神損害撫慰金、喪葬費和楊先生母親(86歲)撫養費,共計157萬余元。
庭前,記者驅車前往事發地點察看,經過測量,事發路段寬度僅有6米左右,北側是河堤護欄與雜草,路南側是茂密的草叢和一片綠化樹,而在草叢之中,時常有小型犬只經過,嬉戲。
路段時常有私家車、老年代步車和電動自行車經過。
根據北京市公安交通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事發時楊先生雖并未飲酒,但時速在60km/小時左右。
庭審當日,馮虹和其兒子曹威出庭應訴。
“農村養狗都是散養在院子里,沒拴過繩。事發時我媳婦張潔帶著孩子出去,小狗不知怎么自己就跟著出去了。”曹威說,事發地點和自己家的居住地有起碼兩公里以上的距離,至于小狗怎么跑到那個位置的,家人也都不知道。
曹威還表示,自己確實聽愛人張潔說過在現場看到一起事故,但因為有孩子,沒往前查看,直到民警找上門,才知道是自己家小狗引發的車禍。他說,因為此次事件,公安機關當時就對其沒上狗證的行為進行了處罰。
庭上,馮虹和曹威母子二人均表示,對辛蘭及家人的訴訟請求沒有任何意見,“我們愿意賠償,但具體賠償數額,會遵從法院判決履行。”
隨后法官宣布休庭,將組織庭下調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