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抓狗規則
城管抓狗規則
城管抓狗主要是抓不符合規則的狗,養狗應該遵守養狗管理規定,禁止在居民區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禁止犬類乘坐公共汽車,地鐵等交通工具。養犬人應該辦理養犬登記等都屬于養狗管理規定的內容,具體規定內容如下:
經公安機關和獸醫部門聯合認定并向社會公布的其他犬只?!稐l例》規定,重點管理區域內,養犬人攜帶犬只出戶時間為晚上8時以后、上午8時以前,節假日可延長至上午10時,要為犬只束牽引帶,及時清除犬只戶外排泄的糞便;由成年人攜帶。
一般管理區域內,可飼養烈性犬只、大型犬只,但每戶限養一只;實行圈養、拴養;外出束牽引帶,并由成年人攜帶;不得進入重點管理區域內;居住在樓房的居民禁止飼養烈性犬只、大型犬只。
禁止攜帶犬只進入辦公樓、學校、醫院、幼兒園、體育場館、博物館、藝術館、圖書館、影劇院、文化娛樂場所、歷史名園、名勝古跡園、動物園、候車(機、船)室、餐飲場所、商場、賓館等公共場所;禁止攜帶犬只乘坐公共汽車、電車、軌道交通、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攜帶犬只進入人員密集場所。
重點管理區域內養犬實行登記制度。養犬人應當為犬只辦理養犬登記,并按期年檢。申請養犬登記,應當提供下列材料:戶籍證明,犬只的免疫證明,房產證或者房屋租賃證明。每只犬一次性收取登記注冊費五百元,從第二年起每只犬收取年檢費一百元。飼養絕育犬只的,從犬只絕育的第二年起減半收取年檢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