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狗證怎么辦理2021
辦理條件
1、飼養犬只的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場所。
2、個人在城市化地區內飼養犬只的,每戶限養一條。
3、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只。
4、單位因工作需要飼養犬只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犬籠、犬舍和圍墻等圈養設施;
(2)有看管犬只的專門人員;
(3)有健全的養犬安全管理制度;
(4)單位所在地在辦公樓、居民小區以外。
辦理材料
個人飼養犬只材料
1.上海市養犬登記申請審批表
2.個人身份證明
3.房產證明或者房屋租賃證明
4.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證明
單位飼養犬只材料
1.上海市養犬登記申請審批表
2.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3.單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4.養犬安全管理制度
5.看管犬只的專門人員的身份證明
6.單位飼養犬只的場所證明
7.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證明
補充說明: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證明辦理指南
辦理流程
1.需要申領《養犬登記證》的單位,應當向屬地公安派出所治安窗口提交《上海市養犬登記申請審批表》。
2.受理民警當場審核,對申請材料存在錯誤可以當場更正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對申請材料不全或者不符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申請。
3.所屬地派出所收到養犬登記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放《養犬登記證》和犬牌;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并說明理由。
4.申請養犬的單位遞交申請材料后,需交納年度犬類管理費,屬地公安派出所須開具收費憑證,并出具領證回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