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刀找貓會招鬼嗎
剪刀找貓會招鬼嗎?你知道為什么有的人不喜歡別人摸自己的頭嗎?因為這樣會顯得自己很可愛,但是如果你摸了別人的頭,那么就會被認為是一種挑釁,所以以說不要隨便摸別人的頭。而且在古代的時候,女子是不允許出門的,所以說你要是隨便摸別人的頭,那么就會被認為是不守婦道,所以說這這個習俗在現在看來是非常可笑的。但是在古代的時候,人們對于這個還是比較重視的,畢竟這是一個傳統的文化。
過往的,往往都是神秘的,讓人望而卻步,就像是隔著淤泥看蓮。可歷史又告訴我們,許多人仍舊想著往淤泥里跳,想要游過去,看一看或者采下那朵蓮。
為了保護神秘,也為了保護他人,漸漸地,人們口口相傳,一些煞有其事的故事流傳而出,幾千年來,約定俗成,就像老人們常說的家中不能撐傘、走夜路不能唱歌、黑夜中如果聽到有人叫你的名字時不能回頭。
而到了現在,許多人認為過往不再神秘,那些約定俗成的禁忌也被視為迷信擯棄,可有些禁忌依舊游走在生活中,經常可以看到它們的影子。
那些古老的民間禁忌
生活中的禁忌是少不了的,就比如在屋子中不能打傘,應該算是中國廣為流傳的禁忌,小時候偶爾頑皮,撐著傘在屋里走,溫柔點的大人會搶過傘,嚇唬說會長不高,而粗暴的,直接上手一頓胖揍。
關于這點,古今中外禁忌大概一致。據說,傘最早是古埃及王室用來保護他們免受太陽神熾熱光線照射的,在陰涼的地方打傘是對神的褻瀆,會受到懲罰。
而中國關于屋中不能打傘的解釋是容易讓屋頂漏雨,若是有人在屋子里打傘,山神的庇護就會失效,屋頂就會漏雨。
既然晴天屋子中不能打傘,那去屋外打總行了吧,還是不行,因為會招鬼!
這種禁忌習俗起源于明清時期,許多志怪和演義小說都記述,鬼魂是怕陽光的,必須躲在傘下才能四處走動。
就比如名氣最大的《聊齋》,少不了女鬼夜晚打傘外出看見某個精神小伙,上前一個勾搭,衣袖一招,小手一撩,就會有人失蹤。
如果是白天,鬼實在饑渴難耐,哪里沒有陽光自然往哪里躥,大白天打傘,不相當于給它們制造機會嗎?
除了關于人的禁忌值得一提的還有樹的禁忌。“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院子不栽鬼拍手”說的就是民間的五大鬼樹,桑、柳、楊、槐和苦楝。
“桑”與“喪”同音,屋前不再“桑”,喪事不進門,抬頭一片清明,不見有“桑”,說的也就是一個美好的意愿。
“后不栽柳”也是如此,“柳”和“流”、“留”音相近,院后不再“柳”一是想留住財寶,免得它跑了,二是柳樹作為招鬼驅鬼的樹木,如果栽在院子后面難免不安心。
而“院子不栽鬼拍手”是說的楊樹,一到夜晚,如果風吹雨打,掌形的葉子就會嘩啦啦地擺手,聽起來就像是“鬼拍手”,讓人聯想到不好的忌諱。
禁忌的來源都有哪些
中國最早關于禁忌的記載是在漢朝。《漢書·藝文志》云:“及拘者為之,則牽于禁忌,泥于小數,舍人時而鬼神。”這里的禁忌是“禁止”、“抑制”的意思。
官方的推選再加上民間的傳說,禁忌,數不勝數,它漸漸成為人類普遍具有的文化現象。
它一方面是指“神圣的”、“不潔的”或者“危險的”一些事物,另一方面則是《漢書·藝文志》中指的言行“禁止”和心理的“抑制”,這種模式往往與社會意識形態的產生伴生。
所以,我們不難推測,在風俗習慣中,“禁忌”是建立在共同信仰的基礎上的,也就是俗稱的“入國問禁,入鄉隨俗。”各個地方有各個地方的風俗習慣。
而若是要將“禁忌”分化開來,以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大致可以分為五個方面。
即對神靈的崇拜和畏懼,因未知、不解、恐懼而產生的禁忌,比如有關于孕婦的,不能參加婚禮或者葬禮,不能搬家,不可拿剪刀,不然寶寶會兔唇,而這些明顯不科學的禁忌隨著時間已然飄遠。
二是對人性欲望的克制和限定,比如那些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諺語,饕餮鬼的傳說,因欲望而沾染上污穢之物等等。
而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學說與教育孕育而生,它們將人的欲望圈起來,讓它在合理的范圍中遨游。
抑制“人性欲望”禁忌的“圈”除了教育之外,還有一道,那就是“法律”。
“法律”是對于過往經驗教訓的總結和汲取,將一些不好的事例記錄在案,給予人們提示。比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萬事勸人休瞞昧,舉頭三尺有神明”。
但是我們也能從中看出些端倪,古時“法律”的執行者,宣判者,都離不開一副面孔,“以春秋之義!”
何為“春秋之義”?簡單來說就是“禮法”,單指儒家的“禮法”,禁忌的第四方面,呼之欲出,就是對“禮儀”的恪守和服從,比如不忠不義不孝之人下十八層地獄,好人有好報,惡人自有惡人磨等等。
最后是禁忌的第五方面,對天地萬物的總結歸納,而這一方面就比較科學了,比如身體陰陽平衡的調節,糧倉梁上的蛇不能殺,堂屋燕不能動,古人說它們是屋堂神。
不過后來細想,糧倉上的蛇是吃老鼠的,堂前燕是傳喜的象征,往往是好事,“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就是這個道理,也可以理解成是幫忙守護莊稼的“寵物”。
南方地區吃河豚要送灶王爺一炷香,等香熄了,魚才可以出鍋,看起來是信神,實際上是因為河豚體內的毒素在高溫下會變弱,減少對人的傷害。
小時候,每到端午,老人們便會把生石灰撒在桌腳、床角還有房子的墻角邊,然后在大門口撒兩個相交的圓環,再加一個向外的箭頭,驅趕出淫穢之物。
其實這些都是有一定科學道理的,端午時值仲夏,天氣開始燥熱,濕氣蒸騰,五毒盡出,撒生石灰不僅可以干燥地表,還可以驅走蟲蟻蛇蝎。
講到這,我們也可以給“禁忌”下一個論了,它的一部分是科學的、唯物的、禮儀的,可以推動社會的進步,促進意識形態的升級;可它的另一部分卻又是宗教神話的延伸,可以渭涇分明,又可以魚目混珠。
禁忌存在的客觀基礎
我們可以很直白地說,鬼神論就是依附于“禁忌”而形成地,起到的作用也是“禁止”和“抑制”。今人看得明白,古人肯定也有人看得明白,比如王充的《訂鬼》。
接著向下思考,為什么古人似乎明白卻又不明白呢?
這和全世界的民族早期都一樣,很容易想到的是崇拜思想,對自然的崇拜,對生命的敬畏,在那個對社會改造力低下的階段,想要風調雨順只能靠天。
還有就是心理作用,比如中國人喜歡拜干爹干媽,其實除了人,在民間,豬、狗、雞、樹木、石頭、水井等都能認作干親,連神鬼也能當干爹,舊時杭州一帶就有拜胡干爺(無常鬼)的習俗。所以說人心叵測啊!
除此之外,最關鍵的是教化作用,秦時的“愚黔首”管理在當時并沒有起到很好的效果,于是為了更好的管理漢朝推出了第一個官方的禁忌論,并推廣到民間,董仲舒的“天人感應”學說便是如此,俗稱“人在做天在看”。
后世統治者覺得這套學說可行,于是就不斷在“天人感應”的基礎上,隱性地增加禁忌以方便管理,所以時間越推后,關于鬼神禁忌的事兒越是達到了一個高潮,明清時最盛。
余秋雨說:“偉大的文明就應該有點神秘,中國的文化記錄過于清晰,幸好有個三星堆!”其實,神秘的不止是三星堆,還有那些藏在歷史書旯旮角落的真相,以及流散在民間的禁忌傳說。
那些神秘的傳說有它們存在的必要,科學不是壓榨,而是一個解釋,如果科學與禁忌能對大眾起到相同的作用,那么我們有權利選擇自己愿意相信的說法,無論它們是科學的還是“迷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