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有可能咬死小貓嗎?小狗把小貓咬死了 沒出血
遇到這樣的事情,自己還是要保護好現場給警察打電話,請警察幫助處理這樣的事情,畢竟這是一件人命關天的事情
不用負任何責任。 1,養狗是為了防止財物損失,而小偷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有能力判斷看門狗可能帶來的傷害卻依然行竊,造成的損失自然只能由其自己負責。 2,小偷不是人打死的,而是狗咬死的,并且沒人要求狗把小偷咬死。
說到養狗人的不文明行為
遛狗不牽繩
算得上其中最突出的一個
由此引發的矛盾也不計其數
這不,上海就發生了這么一起案例
狗狗闖禍,鏟屎官被告上法庭
去年8月的一個晚上,張小姐帶著自己的小狗,來到長寧來福士門前的草坪區域。張小姐想讓自己的小狗活動活動,便沒牽狗繩。也正是這時,“脫韁”的小狗遇到了在草坪上玩耍的5歲男孩小金。
小狗遇到萌娃,表現得十分興奮,追著孩子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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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看到小狗追來,頗為緊張,尖叫著一路閃躲。
看到孩子不停奔跑,小狗反而追得更起勁了,甚至發出了“呼呼”的低嘯聲。
孩子父母見狀,十分緊張,沖上前去對著狗主人大喝:“你怎么不管好你的狗”。狗主人張小姐一聽也沒好氣:“你家小孩不跑么,狗就不追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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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爭吵就此爆發
雙方的言語沖突一路升級
最后叫來了警察,還一起去了派出所
但最終調解未果
孩子的父親想想氣不過
便作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
將狗主人張小姐告上了法庭
并提出四項訴求
???
1、書面公開道歉。
2、賠償醫藥費、車費共計100多元。
3、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元。
4、賠償律師費10000元。
對于這四項訴求
大多網友都選擇支持小孩的父母
其中也不乏養狗人和愛狗人士
網友評論
@瓜大亨:媽呀,被狗追還不能跑?!
@杰杰是酷蓋:不跑?開玩笑呢?小孩子怕啊當然跑啊……
@我是蔚藍兒:支持起訴,干得漂亮! 遛狗不牽繩,等于狗遛狗!
@秋菊打領結:不牽繩還強詞奪理就應該付出代價!
@春天的土土:我自己養狗,但我也能理解有人怕狗,帶狗出門必緊緊牽住,遇見怕的,還會趕緊帶狗走開。
@超愛錢的馬小玲:人不跑狗就不追不可能的,這話說出來人家沒直接把你家狗打死都是因為人家愛護動物。
@凱西Kathyjoe休養生息:我也養狗,出門不牽狗繩就是狗主人的問題沒什么好辯的。
@Rebecca小蓓蓓:真給我們養狗的人丟臉!
但被告張小姐對于這些訴求
每項都有異議
1、 要不要書面公開道歉?
被告方:我在現場明明已經道過歉了??!路人都聽到能作證的。
原告方:道歉取決于態度!被告是低吼著說的“對不起”三個字,完全是因為迫于壓力,根本沒認識到自己錯誤。
2、 是否有身體損害賠償?
原告方:
小朋友描述腿上有“兩個小孔”。
被告方:
1、醫院檢查顯示無虞。
2、公共視頻顯示,狗狗完全沒有跟小朋友有過身體接觸。
3、小朋友最終也沒有注射狂犬疫苗,說明父母完全清楚小朋友沒有受到傷害。
3、 是否存在精神損害?要不要賠?
原告方:
1、小朋友受到了驚嚇,事發幾天有時候會做夢驚醒,看到小狗會下意識躲開。
2、事發當天原告叫來的朋友與小朋友家人的口角沖突,對小朋友心理造成了損害。
被告方:
1、小朋友已經好了,情緒穩定生活正常。
2、事發當時是爸爸媽媽等案外人“嚇死了”,小朋友很正常。
3、小朋友躲開小狗是爸媽引導教育導致的。
4、律師費訴求是否合理?
被告:爭議標的才幾十塊,請個1萬塊的律師?!這明明就是小題大作借題發揮。
原告:我是為了教育小孩做人的道理,讓他知道犯錯要承擔責任。所以我才堅持要起訴。
長寧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
對這起案件做出了一審判決
法院認定:
事發時,小狗雖然沒有咬到原告,但被告需要向原告做出書面道歉。法官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認同原告父母提的,“希望被告知道對錯,做錯事情就要承擔責任”這樣的訴求。
與此同時,法院認為,原告5歲幼童由于被狗追逐產生驚嚇,但是并沒有達到嚴重的程度,因此并沒有支持原告精神撫慰金的訴求。
不過,法院對于原告要求的律師費一項,法院認為,這并非擴大損失,因而支持了原告的這項訴求,但是根據案件難易程度、律師工作量大小等因素,酌定為5000元。
一場吵架,5000元收場
有網友提出
趕緊就此案例進行普法教育
這起案件原本可以避免
如果養狗人能夠遵守規則
這起官司就不會發生
所以,愛狗,
就為它戴上愛的繩索吧~
-END-
消息